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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三洲碧桂路“人工水浸”事件的再省

看了网友“伟哥哥”的水浸成因图片(拍片日期不详),以及网友“3628”的水浸成因文字(全文摘录于附件),笔者对于村民有些许歉意(笔者一再表示不愿伤害到农民的感情,因为我也是此阶层的一员,过去是,现在也是,并且在碧桂路“人工水浸”事件中,笔者与三洲部分村民同属于受害者),但这并不能改变村民用沙袋堵牢路基,导致“人工水浸”行为本身对社会公共空间的破坏性。笔者站在碧桂园业主的角度亲历这件事,记录这件事,反省这件事,力求客观,难免自私。笔者初衷只为通过这件较为典型的社会公共事件,试着梳理各方关系,共建高明。 随着“伟哥哥”与“3628”两位网友相关图文的批露,笔者对碧桂路“人工水浸”事件有了更进一步的认知,如果“3628”网友陈述的水浸之因属实,我想有必要重新反省整个事件,包括笔者本人。 言论相对自由的时代,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想真正或者至少相对客观一点报道事实、陈述观点,需要付出巨大的求证努力,信息来源的质、量、准确性,需要极强的调查、分析、判别能力,在信息不全的情况下,往往必须拿捏得当,点到而止,并谨慎判断,不轻易下结论,在信息不准确的情况下,则极有可能形成误解,流言,于人于己于社会都不利。 笔者在没有深入了解碧桂路长年积水的事实以及此次碧桂路“人工水浸”积水来源的情况下,把对村民的爱用一种“不那么爱”的方式表达出来,实为不妥,再次致歉。 从网友“3628”陈述的“碧桂路水浸”长远原因来看:最应该反省的矛头依然是政府。碧桂路南面河涌的长年不清理,碧桂园住宅用地导致的水利破坏,以及“人工水浸”事件处理的不及时,政府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有永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碧桂路“人工水浸”事件中,新闻媒体应该肩负起有力监督的使命,用“敢于推动高明走向文明”的勇气与行动,直指具体主管部门及具体负责人,而不能只停留在年复一年的现状陈述,不能以为水退事务跟进与报道就算完结,不能仅仅将责任象征性地推到无名无实的“政府”二字身上,需力促政府部门、碧桂园、村民等相关方走到一起,较彻底的达成共识,造福三洲长治久安,笔者乐见和谐的三洲。笔者深感高明河涌非黄即黑,非淤即臭,从高明河以下,杨梅河、西安河、秀丽河,难得有一条清爽干净的河流,水原本是生命之源,人群皆择水而居,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要与我们赖以生存的生命之源过不去。 随着高明城市的转型与升级,人与人、人与城、企业与城市之间日益微妙的思潮,企业应该更积极主动的处理好企业与环境的关系,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企业与公共空间的关系,只有强化社会责任感,常怀社会公益心,才能真正让社会因企业的存在而变得更加美好。据网友“3628”陈述,高明碧桂园的用地,长期以来在村民之间形成了一些不如意,并在建设中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碧桂园管理层应该意识到这样的处境,化解积怨,而不是任由其滋长、膨胀,导致破裂,同时,积极弥补建设中的破坏现象。另外,从网友“伟哥哥”提供的碧桂路“人工水浸”积水来源图片来看,确实是建设中没有处理好与环境的关系,排涝导致公共空间与周边居民生活生存的受损,并且没有及时向社会、业主与村民做出告示,挺身承担起自身的责任,碧桂园对外形象塑造与公关处理课题需做调整。 企业在城市建设中的中坚力量不言而喻,望企业经营者很好的反思当今日益增长的公民权利意识与日益衰退的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也希望关注社会的第三方人士,积极贡献我们的智慧,用我们能有的方式与力量为这座城市“证明”。不应有恨,要爱,愿大家群策群力,让高明走出一条让人“羡慕嫉妒爱”的路子。   附:“网友3628”《导致出现碧桂路水浸问题的背后真相》贴: 导致出现今次碧桂路“人工水浸”事件的背后根源: “红泥山脉”现有几千亩面积的山权林权地被大片开发了多年,权益置换问题至今还没有寻求得到与周边村民的协商落实解决,就已经强行破土动工了,近期由于持续强降大暴雨,导致了几千亩面积的“红泥山脉” 山上大量的黄泥流汹涌的冲下来,山下的碧桂路及三洲围成水黄黄一片(到了天晴的时候碧桂路更是黄尘滚滚,泥土满天飞扬),污染了周边村民的所有农地、鱼塘及影响了当地村民的生活,还经常因水污染导致疾病及鱼塘出现大量的死鱼现象,村民的损失相当惨重。因碧桂路的排水管道太小,排不了山上几千亩面积的洪涝,村民没有办法,为不致大量的黄泥水涌入周边的鱼塘,只有堵上碧桂路两边的排水口,让山洪黄泥流从路面排向河涌,以减少对村民的损失。 “红泥山脉”早在“人民公社”时期,为了防涝灌旱和服务于周边的农业生产,当时的高鹤县政府已修筑了孔堂水库、黎峡坪水库、长坑水库及一条宽约三米,长约十里的环山水槽(渠沟)等水利设施,起到了在天气干旱时储水,当遇到下特大暴雨时排涝的作用。现在三个水库的容积在缩小,而且环山水槽已被开发商毁没了。由于是水利设施的被毁坏,每当下了场特大暴雨时碧桂路及三洲围成水黄黄一片(全是黄泥水),致使周边一大片农田及鱼塘都遭到了黄泥流的浸入(如若排涝问题还得不到解决,沧江南路及荷杨大道在近期内要破土动工了,将来的沧江南路及整个三洲新城区开发必然会比现在的沧江北路还要被受人为水浸)。 村民已向开发商(碧桂园)、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诉和反映上述问题多年,急切要求开发商和政府作出相关解决问题的方案及合理的赔偿方案,但村民的诉求至今也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和处理。 水利是民生的筹等大事,对于上述水利设施的被毁坏,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首先是政府,自从三洲作旧城改造整体规划开始至现在,政府都没有对这些举足轻重的水利设施作出安全系数评估并及时地对其加以作出有效的保护,而且这三个水库的容积也正在缩小,大大地降低了其储蓄水能力,还被毁没了原先用于排洪作用的环山水渠。在施工单位施工时也监督不力,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其次责任是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没有做足泥石流、塌方等技术防范措施,在大片面积的山地施工过程中,当遇上持续强降大暴雨时,山上经常出现有泥土、木块、建筑用料及生活垃圾等被雨水漂流下来,漂进碧桂路、周边的鱼塘及农地,造成人为的水污染。 相关阅读:**高明三洲碧桂路“人工水浸”事件的反省**